接觸奇摩部落格好幾年了,那一年的那一陣子還出了一個車禍,有在部落格上寫下這件事


不過因為當時沒有格友,所以也沒有人關心這件事情。


 


沒有格友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,本來寫部落格的目的也不是為了交格友


只是隨著寫文章的頻率增加,難免希望有人給予共鳴


加上參觀別人的部落格,多少也開闊了自己寫文章的眼界與靈感


隨著時間慢慢過去,也累積了幾名相互往來的格友


其中幾位還見過面,有一部分還保持聯絡著。


 


甚至,有一位在八月初時,我去他工作的地方,終於得以見面,雖然只是短短講幾句話


那種感覺很難形容,我們明明認識很久了,也文字往返了好幾回了,卻在好幾年後才得以相見。


不過那是這個時代極有可能發生的事情,我猜,或許能見一面,都算是難得,


也許更多的是,我每天看著你分享的動態,看了你全家大小出遊的遊記


甚至,久到都能說看著你的小孩長大的…卻一輩子都不見得能見到一面。


總之,那於我而言,仍是意義重大的,


無論:先認識文字、後認識人;或是先認識人再認識文字


都是緣份。


 


不知何時開始,我漸漸把這裡遺忘了。


生了小孩之後,又緊張自己未能幫孩子留點紀錄,於是又成立另一個部落格


可是因為工作,因為生活大大小小瑣事,不如以往熱心經營


如果部落格是一個房子,我的部落格堪稱「具有歷史感,但是佈滿灰塵,雜草叢生」


在拾回我織毛線的興趣後,再又想回來收拾收拾,卻因為它久未整理,只能一點一點清掃


未料還在清掃完畢之時,土地所有權人說要限期收回


我感覺自己與房子很有感情,曾經它高朋滿座,我也付出熱情招待迎來送往


但畢竟也是辜負了,人家要收回,甚感遺憾,只能輕嘆,竟不能置一語。


 


我有點耍賴地不想研究怎麼備份、怎麼轉檔、怎麼轉到新家


新家的一切都讓我甚感陌生,難以融入


但該搬是事實,我也無能灑脫說:就此不寫了反正我不稀罕也沒人稀罕我(丟筆)!


只是該何去何從呢?新家痞客邦廣告好多啊,看了很不習慣


再想想吧。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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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essica Pand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